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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天好像娱乐圈都不是很太平,《白夜追凶》编剧被起诉一事也引发了大家的讨论,那么对于这件事情,大家的都怎么看呢?接下来就请大家随小编一起来看吧。先声明,以下都是一己之见,除了我自己的看法什么也不代表。
白夜追凶结局什么意思_对于《白夜追凶》编剧被起诉一事,大家有什么样的看法?

近两天好像娱乐圈都不是很太平,《白夜追凶》编剧被起诉一事也引发了大家的讨论,那么对于这件事情,大家的都怎么看呢?接下来就请大家随小编一起来看吧。

对于《白夜追凶》编剧被起诉一事,大家有什么样的看法?

先声明,以下都是一己之见,除了我自己的看法什么也不代表。有不同意见可以互相交流,但我也只欢迎友好的交流。

题主这个问题我认为可以分两个角度来回答,一个是剧作编剧角度,另一个是法律角度。我先上结论:首先,陈女士参与了编剧;其次,这场官司她很难赢。

先说为什么我认为陈女士参与了编剧。这个角度我姑且还算了解,所以多少暴露一些自己的浅见,如有不足还望指正。

1. 我一开始就认为《白夜》很可能存在合作编剧。因为涉及主线的“军火案”和其他案件有着明显的水平断层,很多人提起过军火案“看不进去”,“画风不对”。

2. 在我看了《刀锋上的救赎》后,我开始有点不太敢期待《白夜2》了。因为《刀锋》的后半部分和“军火案”的画风很像。我认为《刀锋》能够显露出指纹先生对“跨国犯罪故事”和“孤胆英雄类人物”的喜爱。虽然《白夜》一开始打的就是硬汉系推理的名号,但说实话,如果第二季要往这个方向发展……我还是觉得这和《白夜》的整体画风有差别。

3. 在陈女士放出的这篇“说明”中,提到自己是北电戏文系毕业,科班出身的编剧。而《白夜》的编剧风格确实很北电。如果你们要问北电出身的编剧什么风格,我姑且大致作答一下,但并不能代表北电:总结来说是“精妙”二字,对戏剧“套路”和剧本结构都掌握得较好,可以说很适合做商业片的编剧(商业片意味着卖座,这并不是贬义)。而白夜确实有这些优点,应该说,非科班出身(甚至非北电科班出身)很难有这样的风格。

4. 从陈女士的各种证据中,我们姑且可以认定:《白夜》的剧本创作于2012年。而《刀锋》的小说出版于2011年。在我阅读《刀锋》时……也许它作为一本小说还算不错,但它并不拥有剧本所需要的结构和场景。换句话说,如果想把《刀锋》变成一部剧,恐怕编剧要进行的修改会很大。而如果《白夜》仅在一年后就开始了构思,并且在不久后便成为了一个合格的剧本的话,我得说指纹先生如没有旁人协助,那他在这方面真可谓是天赋异禀了。或者我们呼应一下第一条,如果《白夜》本是一部小说,那我也相信这个构思曾经过职业编剧的修改方能面世并大获成功,但《白夜》片头的编剧只有指纹一人,我认为优酷方面应该没有找过编剧来进行改编,否则这里应该会多一两个名字。

5. 这是我一位好友看到陈女士声明后的第一反映:《白夜》的各种感情线实在是太细腻了,直男很难写出这样的情节来。放在这儿当一个参考吧,毕竟多少带点性别歧视的政治不正确。不过《刀锋》的感情线(尤其是韩彬和其前女友的)对比《白夜》的,确实能感觉出来差别。6. 陈女士的声明目的在于“正名”,她想要的主要还是一个“署名”。从我个人的角度来说,我是很能理解她的,因为我也是一个创作者。

这点单就个人动机来看也是说得通的:谁会希望自己辛辛苦苦参与创作出来的作品连一个署名都没有呢?根据她图片放出的证据,我认为她应该就是指纹先生背后的那位职业编剧。当然以上都只能算逻辑推理,而非证据。它们只是能够解释一些曾经说不太通的东西。不过请注意,我从头到尾都没有说指纹先生只创作了“军火案”一个故事,他必然是《白夜》整个故事的发起者,并决定了至少一半的(甚至可以说是基本的和关键的)剧情,还写了至少八分之七的剧本。既然上一点第六条已经涉及了法律相关,那我们也该聊聊第二点了:我对陈女士能告赢指纹先生不报太大希望。这点的很多条都得到了我那位正好在从事知识产权相关的家属的场外援助,这里一定要提一下。1. 众所周知,指纹先生是一位法律工作者。或者就我们所猜测的来说,他是一位科班出身(学校应该也很拿得出手)的,而且还十分讲究证据的刑事律师。可以说,陈女士在编剧行业有多擅长,只怕在法律行业就有多不擅长。而著作权是可以转让的——只要陈女士签一份委托创作协议一类的东西,那么著作权就完全归属于委托人。2. 指纹先生很可能早早登记了著作权,那么想要推翻这个,举证门槛是不低的——她参与了创作的逻辑链一定要很完整,证据也得很充分才行。3. 在陈女士放出的证据里,指纹先生的种种言论,解释成委托创作也并非说不通。那么我们现在可以根据以上这些来推理出两个故事:第一个便是陈女士所言句句为真,指纹先生的种种行为都是在为自己的著作权做准备,然而她大概很难在法律领域打败一个律师;第二个嘛……指纹先生对陈女士进行了委托创作,而陈女士现在——时隔大半年——装成前女友出来为了蹭热度起诉了。我认为除非指纹先生当即道歉,承认侵权,这第二个故事应该也是法律和舆论上的主流。而我们并不能知道哪个故事更接近于真相。但是你问我相信哪个故事?这就是纯粹的私人看法了,很可能被打脸,毕竟我不认识他们两人中的任何一个,也不了解更多,而未来可能会曝出很多陈女士自己也无法其证明真假的东西来——只是作为一个创作者,我还是比较倾向于第一个。热度不是那么好蹭的,编剧是靠手艺吃饭的人,而且有些时候,以国内的环境,在合同上可能恐怕也不能要求太多。这种热度真的蹭了,会认同她编剧水平于是来找她编剧的人不见得会更多;相反,被各大平台拉入编剧黑名单并被污名化的可能性倒是更大。还有就是我很天真地觉得,能创作出《白夜》第一案这样的故事的人(这点看证据应该是比较可信的),应该不会太坏吧。最后聊聊我为什么来回答这个问题吧。早些时候就在微博看到了“《白夜追凶》编剧前女友”的热搜,老实说我点都没点进去,还以为《白夜》要拍续集,媒体居然连不喜欢抛头露面的指纹先生的前女友都曝出来,我可不能给这种无良媒体蹭热度。结果晚点就见有人邀请我回答这个问题,我把陈女士发的文章看完,心里有点沉,也首先倾向于去相信她,便跑回微博去搜我之前不屑一顾的东西。但你们知道我看到的是什么吗?主流观点居然是:著作权的问题你们自己解决,我们要看2。我能理解大家对《白夜2》的期待,我自己也是期待的;我也能理解很多人对指纹先生的回护,在这档子事出来之前,我对他的印象也是非常好的,甚至可以说我非常钦佩他,钦佩到一度觉得:中国有这样的编剧,国剧崛起不远。我甚至会产生一丝仰慕,仰慕有人非科班出身,却通过自己的努力,把剧编得比科班出身的编剧还要好(那时我并不知道《白夜》剧本创作于2012年)。可是如果《白夜》之所以能集合许多我们喜爱的元素,是因为还有另一个人的存在,我又该如何处理我之前对指纹先生——对《白夜》编剧的情感呢?《白夜》是一部好剧,是我非常喜欢的国剧,是被很多人期待着续集的剧。能创作出这样剧本的编剧,其创作积极性说什么也不该被打消。

也许我是太过天真,不愿意相信有人拿委托创作的事出来蹭热度,又容易被文字和一些能够感同身受的事打动——但就让我天真着吧,这是我的态度。我只是希望大家能给那许许多多默默努力创作着的编剧一些应有的温暖。

白夜追凶结局什么意思_对于《白夜追凶》编剧被起诉一事,大家有什么样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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