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作文
为了确保2018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以下简称“高职招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18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的通知》(闽教考〔2017〕19号)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
[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官网]2018年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招生章程

为了确保2018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以下简称“高职招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18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的通知》(闽教考〔2017〕19号)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8年高职招考招生章程备案工作的通知》(闽考院宣〔2017〕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详细18年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招生章程如下:

一、院校层次、性质

学校全称: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12628

学校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博东路329号(邮编362000)

院校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二、学院简介

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的一所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以全日制高职教育为主,同时开展成人教育、职工培训、技能鉴定等工作。学院由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举办,业务由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共同管理。

三、2018年高职招考专业及指导性招生计划具体以福建省教育厅核定计划为准。

四、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

1.学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2018年高职招考录取工作;学院招生办公室挂靠教务处,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2.学院成立由纪委书记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录取投诉。

3.录取规则和办法:

(1)学院2018年高职招考录取实行专业平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成绩应达到省定的专科保底线。

(2)根据教育部关于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的改革精神,凡报考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面向中职生招生各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没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3)报考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面向中职生招生专业的考生必须按照2018年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公布的时间、地点、测试办法和相关要求参加测试。

(4)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达到合格以上考生方可参加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面向中职生招生。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成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占综合分的比例为7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分的比例为30%。综合分相同时,根据《福建省高等招生委员会关于2018年高考加分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策的通知》(闽招委〔2017〕10号),先同等优先、再按文化课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文化课单科成绩排列的先后顺序为:专业基础知识、语文、数学、英语。

(5)面向高中生录取没有职业技能测试要求,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成绩相同时,根据《福建省高等招生委员会关于2018年高考加分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策的通知》(闽招委〔2017〕10号),先同等优先、再按文化课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文化课单科成绩排列的先后顺序为: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

(6)录取照顾政策按照《福建省高等招生委员会关于2018年高考加分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策的通知》(闽招委〔2017〕10号)规定执行。

(7)常规志愿录取后仍有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则按照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要求进行征求志愿,征求志愿录取时按照总成绩(含照顾政策加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遇成绩相同时,参照本章程“录取规则和办法”第(4)、(5)条款执行。

4.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附件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要求执行。肢体残疾,色盲、色弱、听觉等不合格者建议谨慎报考电力相关专业,可能影响在电力等特种工种就业。

5.被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的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学籍档案等相关资料到学院办理入学手续,报到之日起两周内不报到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教务处请假。

五、收费标准和退费办法

执行福建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学费标准为6000元/学年·人;住宿费按当地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退费办法参照闽价[2006]费154号文件执行。

六、学历文凭和学生待遇

高职招考录取的学生属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学生毕业颁发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在学费、学籍管理、学历文凭、“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以及学院的奖、贷、助学等方面与普通高考高招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七、咨询、查询、联系方式

凡志愿报考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可登录学院网站或来电咨询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办学情况和有关招生资讯。

招生网址:

http://gaokao.fjedu.gov.cn/ztc/index.jsp?siteld=989999990032

学院网址:http://www.fjdy.net

Email:zs28005704@163.com

咨询电话:0595-22778858 28005628

传真:0595-22778858

投诉电话:0595-68098025

八、本章程由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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