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
各学院: 根据《黑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办法》(黑财规审【2018】10号)和《关于开展2019年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工作的通知》,本年度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时间]开展2019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黑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办法》(黑财规审【2018】10号)和《关于开展2019年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工作的通知》,本年度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的六类毕业生:   1、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应届毕业生(贷款需尚未结清);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届毕业生;   3、身体有残疾的应届毕业生;   4、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应届毕业生;   5、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应届毕业生;   6、特困人员中的应届毕业生。   同时属于以上两类或两类以上人群的高校毕业生,只能按照一种类型申报,不可重复申报。   二、补贴标准   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至毕业生持有的交通银行卡中。   三、申请材料   1、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毕业生交通银行卡复印件(标明开户行、卡号、姓名);   3、2019年东北林业大学毕业生(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残疾毕业生、助学贷款、特困人员)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4、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即: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或领取低保的存折(当年入账复印件);   5、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的贷款合同复印件;   6、身体有残疾的毕业生的残疾证复印件;   7、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提供家庭成员残疾证复印件;   8、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毕业生经学校认定后的,可直接申报;   9、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提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复印件。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明确任务,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申报,并填报《2019年东北林业大学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人员汇总表》(附件2);   2、学院应对申报材料认真核查,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补贴的毕业生,学校将责令退回补贴资金;   3、各学院于5月20日之前将附件1和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以及其他申请材料纸质版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邓天开   邮箱:dlxszz@nefu.edu.cn   联系电话:82191148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时间]开展2019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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